臺中市葳格高級中學附設小學一O五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臺中市葳格高級中學附設小學一O五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本簡章依據教育部頒「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臺中市葳格

高級中學附設小學一0五學年度中文課程教師甄選作業計畫」訂定之。

二、報名手續:

(一)   填寫教師甄選報名表、聲明書、切結書(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相關表件請逕行至本校網站點選小學部最新公告下載(網址www.wagor.tc.edu.tw)並請依教師甄試證件檢核表之序號裝訂。

(二)   繳驗身分証、畢業證書、各該類科合格教師證書或各該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修畢證明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持國外學歷證明者,須附中譯本及駐外單位查証學歷屬實文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具有國民小學教師資格之證明文件始得報名,並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

三、報名方式:採親自或委託報名,請於規定期限內將上述資料文件依教師甄試證件檢核表之序號裝訂後送至臺中市西屯區長安路一段35號 臺中市葳格高級中學附設小學,逾時恕不受理。

四、報名日期:105年07月28日起至105年08月03日止,每日8:30-16:00。

五、甄選類別及錄取名額:

類    別

正取

備取

備    註

級任教師

1

若干名

未達錄取標準則從缺。

六、甄選資格及條件:

(一)具有國民小學各該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或修畢各該類科職前教育課程,且經切結可於105年07月31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如係現役軍人,於民國105年07月31日前可提出退伍證明文件者,亦得參加甄選。

(三)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之情事者。

七、甄試日期、地點:

(一)  甄試日期:105年08月04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     甄選地點:小學校區(臺中市西屯區長安路一段35號)。

(三)     報到後統一安排於休息等待區聽取甄選委員說明甄選規則,並依分配時間由專人引導至試場。

八、甄選流程:

(一)報名:採書面資格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於報名結束當天校方主動通知複試。

(二)甄試內容:

  1. 教學演示(15分鐘):參考國小康軒版數學第10冊第九單元-比率與百分率及第十單元列式與解題兩單元,依現場抽籤方式抽取單元進行教學。
  2. 口試(20分鐘):甄試教師須備個人教學檔案(含個人檔案、教學理念、教學歷程資料、教學省思、教學研究等資料),提供甄試委員評分。現場進行教學經驗、教學理念、班級經營等概念論述。

 

(三)成績計算標準:教學演示占50%、口試占50%。

九、錄取公告:錄取名單於105年08月05日(星期五)下班前公告於本校網頁。

十、附則

(一)繳驗之各項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經甄選錄取者,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或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三)本簡章經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通過,並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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